但可以確定的是,酒店業中女性從業者的姿態,並非那麼扁平,而是非常多樣的。
上述是《戲中壁X》這齣戲的核心命題。」 30年來,「差事劇團」在民眾戲劇的道途中,曾以不同劇團名稱,書寫並演出相關簡國賢這位白色恐怖時期,仆倒於馬場町刑場的劇作家,以及他的核心劇作《壁》。
然則,這命題在戲劇中或現實裡,終究都只能是時間的長河裡,深入的探索,而不是命題的解答。然則,救贖竟只是連翻的徒然,也說不定。X是誰?他是寫這劇本的當代劇作家,和戲中的革命劇作家與戲劇人物,隔著一個平行或偶而交錯的時空,發生著類似榮格(Carl Gustav Jung)所言的「共時性」對話。我為甚麼要習慣這樣的事情?」。而是特定時空下,對於左翼地下黨人的全面徹底掩埋。
Photo Credit: 鍾喬提供 《戲中壁》劇照。一針見血地切入問題核心:「劇作家讓貧病交加的筆下人物——工人許乞食——自殺身亡且波及毒殺母親與兒子,共赴黃泉之路,不能不說是一種過度悲觀的表現。例如提供自殺方法、藥物、言語支持等等,都可以構成本罪。
生命為一切法益的前提,所以生命法益高於一切法益,不容個人隨意處分。《憲法》第15條也明定,生存權為我國的基本權利為了確保任何人不會因個人一時思慮不周或情緒衝動,或因病痛、感情、負債等原因而任意放棄生命,並建構《憲法》對生命權的體系保障,所以我國《刑法》有加工自殺罪的規定。但警方認為事有蹊蹺,經過仔細詢問後,黃男坦承莊男在後車箱潑完汽油後,與黃男泣訴道別,請黃男協助其點火。
而中最重要的,就是生命法益。所以如果A受到B的脅迫,而A因此不得不自殺,這樣B就應該論以普通殺人罪,而非加工自殺罪。
還有一些人認為,生命至高,自殺是不被容許的行為,但這通常是宗教上或信奉伊斯蘭教的國家才會有的規範。既然生命法益不容各人隨意處置,那麼自殺行為該如何評價呢?有些人認為,人有生存的權利,選擇死亡亦是其權利,故不應以《刑法》規範。雖然黃男的做法是尊重死者莊男的決定,但仍成立《刑法》的加工自殺罪。因此,黃男從證人轉為被告,全案往加工自殺方向偵辦。
如果只是消極的袖手旁觀,則不會構成本罪。需要注意的是,必須是「積極的」幫助行為,才會構成本罪。「幫助自殺」則是在他人已有自殺意圖的前提下,給予對方精神或物質上的支持,堅定他的自殺決定。黃姓男子逃出車外,莊姓男子則慘死車中。
例如提供自殺方法、藥物、言語支持等等,都可以構成本罪。而其中的例外,就是當你具備「保證人地位」時,即便是袖手旁觀,也有可能會成罪。
而黃男在點火後逃離車內。黃姓男子一開始辯稱不知情,與莊姓男子一同駕車外出,太累在後座睡著了,被濃煙嗆醒,才逃出車內。
而《刑法》則是將這樣抽象的規定,規範具體刑罰效果,以遏阻預防及制裁任意剝奪他人性命的行為。本案的點火行為,黃男須負什麼責任? 本案屬於「受囑託而殺之」,經過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黃男的確在莊男的死上居控制地位,在這樣的狀況下,黃男認為莊男死意堅決,所下的點火決定,讓莊男失去生命。本罪構成的關鍵在於A受B的「教唆」,而出於A「自己的意思決定」,要自我了斷的過程。教唆他人去自殺,需要什麼責任呢?經過他人懇求而殺之,在《刑法》上須要負責嗎?如果是謀為同死,又有什麼不一樣? 生命絕對保護原則 《刑法》上關於個人法益的保障,可以分成生命、身體、自由、名譽、隱私、財產等。「教唆自殺」是指,假使A本來有自殺意圖,因為受到B的教唆與說服,而產生了自殺行為。而此規定分成兩個部分,一是「教唆或幫助自殺」,另一個則是「受囑託或得承諾而殺人」。
另一派人認為,自殺不值得肯定,並認為有道德瑕疵,但處罰自殺也只能針對自殺未遂的情況下進行處罰,對於自殺既遂者,亦無法追訴處罰。《憲法》第15條也明定,生存權為我國的基本權利。
生命為一切法益的前提,所以生命法益高於一切法益,不容個人隨意處分。屏東曾發生一起火燒車的案件,根據報導,一名20歲的莊姓男子,與友人黃姓男子一同駕車至山區後,引火自焚
因此建議不要在鬼月搭乘末班車,以免好兄弟跟你一起回家。若聽到他人叫自己的名字也不應轉頭,避免火焰熄滅。
跳鍾馗的活動通常會在普渡後進行,藉由鍾馗的法力驅走流連忘返的鬼魂。Do not hang out clothes to dry at night. 不要在半夜曬衣服 Hang在這裡做為動詞,有「吊。近年來,跳鍾馗的活動已漸漸轉變為請八家將、官將首等出陣。People release water lanterns during Ghost Month to honor those that drowned. 人們在鬼月期間為溺斃者放水燈。
普渡這個活動不僅限定於中元節當天舉辦,在整個鬼月的任何一天都可以進行。在跳鍾馗時,為避免被煞氣衝到,一般民眾不會在現場逗留。
放水燈 Release Water Lanterns 放水燈(release water lanterns)和超渡亡魂有關。當天,家家戶戶會從下午四點開始在門前供上三牲、五牲或是五味碗等各種食品,焚香(incense)拜祭後,燒經衣、紙錢(ghost money),超渡孤魂野鬼(俗稱好兄弟)。
據說裝扮成鍾馗沿門跳舞能有驅鬼之效用,後因其驅鬼效用而被台灣引進為中元節的習俗活動之一。在這天,為了維持陰陽兩界的平衡,並祭祀為我們辛苦開創先河的祖先,人們會透過祭祖來表達對祂們的感謝與懷念。
水燈通常為紙糊製宮殿(palace)形,目的在於通知水上的孤魂野鬼來參加法會,此儀式又稱「照冥」。此活動的目的之一是為了娛樂眾家先靈,扮演搶食的餓鬼,也有另一種說法是要透過搶奪祭品來嚇退(scare off)孤魂野鬼。Do not look back. 不輕易回頭 Tap為動詞,有「拍。以下注意事項在鬼門開期間要盡量避免喔。
Do not call someones name. 不要叫他人全名 Call在這裡是動詞,有「呼叫」的意思。人的任何一部分都有靈氣,在鬼月剪指甲等於是將自己的靈氣剪下來。
另外補充,call someones name為「叫某人名字」的意思,但如果去掉所有格並把name改成複數,call someone names則有「污辱,謾罵」的意思。它可以分為個人或單一家庭的「家普」及單一機關的「私普」,另外還有由各聚落、團體或廟境居民聯合舉辦的「公普」、「聯普」等。
中有蠟油點火,內有一彩色三角形紙旗,又稱「普渡旗」,並會以毛筆在中間寫下自己的姓名跟相關的中元敬語。台灣搶孤最盛行的地區就是宜蘭頭城及屏東恆春。